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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路器与上下级电器保护特性的配合要求
发布时间:2010-7-12  浏览:1277 - 返回
配电系统中,并非只有断路器,还存在许多别的电器,需考虑断路器与上下级保护电器特性的配合。最好将各个电器的保护特性绘于坐标上,以比较其特性的配合情况。其配合须考虑以下条件:
  • 断路器的长延时特性低于被保护对象(如电线、电缆、电动机、变压器等)的允许过载特性。
  • 低压侧主开关短延时脱扣器与高压侧过电流保护断电器的配合级差为0.4~0.7s,视高压侧保护继电器的型式而定。
  • 低压侧主开关过电流脱扣器保护特性低于高压熔断顺的熔化特性。
  • 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时,一般熔断器作为后备保护。应选择交接电流小于断路器的短路通断能力的80%,当短路电流小于时,应由熔断器动作。
  • 上级断路器短延时整定电流≥1.2倍下级断路器短延时或瞬时(若一级无短延时)整定电流。
  • 上级断路器的保护特性和下级断路器的保护特性不能交叉。在级联保护方式时,可以交叉,但交点短路电流应为下有断路器的80%。
  • 在具有短延时和瞬时动作的情况下,上级断路器瞬时整定电流≤下级断路器的延时通断能力,并≥1.1倍下级断路器进线处的短路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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